关于三角债中借条抵债的复杂问题!

胡律师您好!年初借给朋友3万块钱,7月归还时他只还了1.6万,另外1.4万转移到另一个人头上(此人刚好欠他1.4万),此人当时也写了借条给我,一周之后发了工资即还我,到了借条规定还款日联系他说晚上转账给我,可一直都未收到钱,之后再联系就玩失踪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通知了直接借我钱的那朋友,可是他也联系不上。请问这种情怎么样做会比较稳妥?证据补充:借款协议,借条

第1个回答  2015-02-02
您好!马成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们三方已经构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关系,转让方,即您的朋友退出原合同关系,由您作为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建议您这种情况最好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至法院,先通过判决的方式将债权固定下来,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积极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执行不了的话,等对方有钱了再执行也是可以的。
关于你找不到他,有他身份证号的话,找律师去派出所调一个他的户籍证明就可以起诉了。
法院要是因为找不到他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话,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如有法律问题,可到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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