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案例分析

甲经村委会、乡政府批准,获得宅基地0.25亩,并在其上建造住房3间。后乡政府意在甲宅基地的四周办一乡办企业,便动员甲搬迁,并答应在另一块土地上给其划拨0.5亩的宅基地,甲不同意。乡政府便在甲宅基地四周建造平房(作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平房建造好后,正好将甲的院落包围其中,每次甲要通过厂方的大门时,门卫都要收取一定数额的通行费。工厂正式运转后,厂方在甲房屋四周挖一排污沟,工厂排放的废水、废渣不仅使甲家整日充满酸臭气味,而且使其房屋慢慢裂缝、塌陷,甲多次找乡政府交涉,乡政府回答要么你搬家,我们另给你划拨庄基地,要么就维持原状。理由是乡办企业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建房、排水,这是乡办企业的权利。
甲在多次交涉吴国的情况下...
这个案例的四个问题谁有答案?

第1个回答  2009-10-30
厂方在甲房屋四周挖一排污沟,工厂排放的废水、废渣不仅使甲家整日充满酸臭气味,而且使其房屋慢慢裂缝、塌陷" “每次甲要通过厂方的大门时,门卫都要收取一定数额的通行费”厂方侵犯了相邻权。
第2个回答  2009-10-28
甲可以起诉乡办企业,提起民诉,侵犯了其相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