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多发了1000多,算是不当得利吗?要负什么责任吗?

我上个月的工资多发了1600块,公司要要我去派出所,说是如果我不还的话就让我呆在那里。我犯罪了吗?再说我又不知道你面的钱是他们打的,就算是,也是他们疏忽,钱我会还得,可是也不可以要我去派出所啊,他们还说,要不然就去法院告我,我听说2000以上要负刑事责任,那一千元,要负什么责任呢?
要说到怎么样的处罚。希望可以详细点,
可以详细点吗?谢谢了。 还我是会还的,但是我是问我有犯法吗?

我把分数提高了,希望可以就我问的问题回答,其实也不是我自己,而是别人,我就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多谢了。

  如果是用工单位疏忽大意错误导致多发了1000元,这1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用工单位,如果拒不返还的,可能涉嫌侵占罪,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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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您还了就没事了。因为这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但是如果您没有过错,就是说您如果不知道卡里多了这个钱,那么您就没有触犯刑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7
不义之财还是不要的好,不要为一时的贪念,悔了你的一生。
第3个回答  2009-10-28
如果公司请求你返还而你不愿还的,就会构成犯罪,不过处罚很轻的,最好还是还掉。叫你去派出所,就说你不知道。
第4个回答  2009-10-27
不当得利,公司发现会要求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