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楼道灯这些公共设施的电费应由谁来支付,是居民自己还是拆迁单位。本来该笔费用是由社区负责,拆迁开始后社区就以拆迁为由不再负责该笔费用,那如今该项费用该有谁负责呢。我个人意见是,该事件既然是有拆迁引起的那在我还买有搬出去之前这笔费用应该由拆迁单位负责,毕竟是他们的原因造成的这一情况,房子又不是我自己要拆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求助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