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规定要在截关前24小时提前申报,查验时间约为一天,将由报关公司向船代输单
,然后向海关报关
电脑系统发送,海关审结后,向现场海关递单,放行,或者查验
拓展资料:
海运出口报关流程:
一、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
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拖车报关等
一站式服务。
二、货代会根据出口商的提供的信息(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三、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
装箱单、报关
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四、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五、
报关行根据客户提供的报关单证以及货物入仓后的数据向海关提交资料,海关审核通过后,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码头进行电脑确认海关是否放行,确认后加盖码头确认章,再由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船代公司根据放行条装船出口。这就是全部的报关流程。
海运出口报关说明:
1、出口报关文件包括:外汇核销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其他根据货物出口所受海关监管条件限制必须提供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商检通关单等)。
出口报关提供资料包括:详细货物中文名称、货物件数、毛重、净重、规格(货物尺寸,同种货物的最小尺寸到最大尺寸即可)、材质(材料成分)、品牌、境内货源地(需要办理
出口退税的务必要准确)
2、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
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