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甲在和一个网友乙聊天时,表示自己手中有机密资料出售,并希望乙为他找买主。乙在和一个网友丙聊天时,丙表示自己想要购买,并承认自己是某国间谍。乙遂让甲和丙取得了联系。

甲对乙表示感谢,并与乙和丙约定了交易时间的地点。但实际上甲一直在欺骗乙和丙二人,他手中并没有任何机密资料。

某天,甲让乙和丙赶到A地,约定在那里当面交易。当乙和丙赶到A地后,甲随即报警,并提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警方赶到A地,将乙和丙一举擒获。

经查证,乙只是一个普通网民,在这宗案件中充当了中间人角色。而丙确实具有间谍身份,想要购买甲所说的资料。而甲本人并没有任何机密资料,只是一直在网上欺骗乙和丙二人上套。

请问,这种情况下,对于甲乙丙三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甲为什么就不构成犯罪,整个案件都是他挑起来的,他一直在丙和乙之间进行教唆。丙是间谍,抓了就抓了,无所谓了。但乙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前科,这不等于害了他一生吗?如果乙因为这个事情定罪判刑,可不可以要求甲精神赔偿呢?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无罪。
其行为不符合任何一种犯罪构成,适用罪行法定原则认定其无罪。
丙本身即为间谍,间谍罪毋庸置疑。
而乙也应认定为间谍罪,原因在于虽其仅为普通网民,但其在知道丙的间谍身份和购买意向之后,仍在甲丙之间牵线搭桥,积极促成双方交易。虽最终因客观不能,但间谍罪是行为犯,只要其实施了该行为,即构成了该罪。其并未造成损害后果只是量刑时应该考虑得情节,不影响定罪!
此外,虽然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也明显不妥,有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应予以批评教育!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支持!
定性一个行为是否为犯罪行为
应该从行为的属性判断 是否符合犯罪行为的三种属性(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判断某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从该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及客观方面判断,不能仅凭想象或者感觉、主观臆断其构成犯罪!
间谍罪的犯罪主体就是普通主体,有没有前科与其无关,作为一个正常理性人,读应该意识到其如此行为的危害性及可能造成结果的严重性。
其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别说其构成犯罪不是因为甲,即使是也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30
甲无罪

乙丙构成间谍罪

但甲真的好卑鄙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