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好心律师帮忙----家庭财产分割问题

房子是我姥爷的,姥姥已经过世,因为姥爷年龄已高,希望能把房子的分割问题解决,姥爷有好几个孩子,除我家外条件都不错,因为我妈妈很孝顺,姥爷希望我妈能得到更多所以建议把房主改为我妈名,将来等姥爷过世就把房子给我妈,把我妈的一个稍小点的房子买了把钱分给其他的几个儿女。(两套房子这么一折腾,其实也就是相当于多给我妈几万而已)
我请问下律师,如果不更名,让姥爷去立个遗嘱,并注明将来他的房子买了多分给我妈分些钱是否可以?应该怎么做合法有效?
要是涉及更名的话费用挺高的,而且我妈担心其他姐妹知道了会不满意,请给与帮助,感谢!

如果房子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的话,可以让你姥爷写个遗嘱,那样他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有效,最好去做个公证,法律效力更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17
继承遗产问题,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需详细咨询,可在网络中搜索“刘伯华律师电话”按联系方式来咨询。
第2个回答  2009-12-17
可以的,只要遗嘱是老爷子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有效的,如果不放心可以进行公证.到时候如果你姥爷过世房子自然就由你母亲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