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姥爷的,姥姥已经过世,因为姥爷年龄已高,希望能把房子的分割问题解决,姥爷有好几个孩子,除我家外条件都不错,因为我妈妈很孝顺,姥爷希望我妈能得到更多所以建议把房主改为我妈名,将来等姥爷过世就把房子给我妈,把我妈的一个稍小点的房子买了把钱分给其他的几个儿女。(两套房子这么一折腾,其实也就是相当于多给我妈几万而已)
我请问下律师,如果不更名,让姥爷去立个遗嘱,并注明将来他的房子买了多分给我妈分些钱是否可以?应该怎么做合法有效?
要是涉及更名的话费用挺高的,而且我妈担心其他姐妹知道了会不满意,请给与帮助,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