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2-18
所谓总督,就是英王在殖民地的代表,代行元首职权。
英国在香料群岛是设有总督的,但新加坡是在二战以后被马来西亚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国家也不是殖民地,而当时英国早就失去世界霸主地位,所以虽然加入英联邦,但只承认最高领袖是英王,而没有总督。
据我所知,二战后,各国纷纷独立,只有总督被赶回英国本岛的,没有增设的。
作为殖民地元首,拥有下述职权:
1、指挥驻军及地方部队;
2、管理殖民地行政事务;
3、负责殖民地对外交往;
4、召集或解散殖民地议会;
5、执行英国本土的相关命令;
6、授予殖民地荣誉称号。
殖民地独立后,就是一个虚设的头衔了,没有功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18
我国在英国殖民时期,最高行政首长为总督,1959年6月3日我国英国殖民时期末代总督Sir William Goode宣布我国新宪法生效,新加坡正式取得自治权,成为自治邦,自治意味虽然能对内政做主,外交与国防仍然受英国管理,6年后,在1965年才完全取得独立。
1959年12月3日尤索夫宣誓就任我国自治邦元首。
1965年8月9日我国脱离马来西亚联邦,宣告独立,为新加坡共和国,尤索夫成为我国首任总统,是我国的国家元首。
我国的国家宪制,和加拿大,澳洲,纽西兰等英共和联邦国家不同,它们尊英国女皇为国家的象征性首长,因此,英国女皇委任总督作为其代表,执行象征性国家元首职务,而我国拥有自己的国家元首。
第3个回答 2009-12-18
没有。
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左右,他们设立了总统,是为国内元首,所以没有总督这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