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买房要缴税吗?

我拆迁的房子,在拿房产证之前就已经卖掉了,现在要领房产证过户了,请问我要交营业税吗?

如果赔偿的房屋或购买的房屋面积大于原拆迁房屋的面积,多出来的部份需要按标准缴纳税费;如果赔偿的房屋或购买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原拆迁房屋的面积,则不需要缴纳税费。
根据 地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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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9
理论上来说是要交的,因为产权证新领交易未满五年,但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不交的.因为如果在拆迁前之前卖,也许就没有营业税,营业税是因为拆迁造成产权证新领而产生的,所以可以拒绝交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