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怎么签订买卖合同

我是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镇人,我镇进行新农村开发,名为“长青社区”,主要是别墅,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我想买这里的二手房,房产证不好过户,买卖合同该怎么写?要注意什么?最好有提供现成的买卖合同样本。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抵押的,所以买卖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规定,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不过,现在私下里买卖的多了,比如不是村民的也去买,政府现在也不太管,但这种买卖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房子你可以住,却无法正式过户,房产证上永远不是你的名字,或你自己永远也办不了正式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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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2
去找当地的土地估价所,他们会为你提供相关的服务。 你们那边的情况,我不是很熟...你可以去看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