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0-25
浅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第一部分 几点说明
1--1新标准没有超出98版GMP
原《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为试行稿,本次浅谈的为《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2007年10月24日,国食药监安[2007]648号文),这两个检查评定标准均没有超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内容,也就是说现在执行的GMP没有变。
1--2新标准诞生历史简单回顾
原《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于99年11月9日发布试行;06年开始组织进行修订;06年9月30日发布第一次征求意见稿;07年3月16日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国家局召集部分省局、专家、企业120多人多次研究,征求意见500多条,定稿);2007年10月24日发布了新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3新旧标准条款数目变化
总数:225条----259条
关键项目:56个*----92个*
一般项目:169条-----167条
文件、物料、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增加了条款,增加了关键项目。
1--4新标准条款表达方式更严谨
如:是否----应、不得
4703标签应计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1--5新标准突出强调按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如:*6601、 *6804均为关键项目
1--6评定方法有显著变化
1—6--1
一是增加“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二是取消了“限期6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原来的该项与“不通过GMP认证”项一并成为“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三是对于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小于等于20%的增加“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要求,在现场检查后两周内报送整改报告。
1—6—2
整改报告主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抄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送:
100061
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检查二处
抄送:
100013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1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1—6—3
整改报告要用公司红头文件
1—6—4
整改报告书写要求
1、整改报告要体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体现认识提高;
2、包括明确机构与人员,限定整改时间,具体整改做法,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改效果的技术确认;
3、整改要有针对性,切忌大而划之,如“修改相关软件”,“规范---”等,要讲明怎么修改,具体修改什么软件,怎么规范的。
如:检查缺陷项目: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效果不理想
缺陷说明(讲明检查组写上该缺陷项目的原因):检查组在检查我公司大容量注射剂车间时,发现配液岗位操作人员一边看岗位SOP,一边操作。
整改(针对检查组写上该缺陷项目的原因):--月—日,由—部门—岗位—人对大容量注射剂配液岗位的所有生产人员张三、李四、王五进行了《--配液岗位SOP》培训,--月—日,由—部门—岗位—人对其进行了考核,考核合格。(附《培训管理规程》、培训计划及审批过程、培训师资质证明、培训资料、考勤表、考核试卷、实际操作考核情况等)
4、附必要的照片(尤其是硬件整改前和后的),必要的文件(文件修订前和后的),以及体现整改即将进行、整改已经进行和整改效果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部分 检查条款浅谈
2—1 机构与人员
2—1—1
目前条款17项,关键项目8项
2—1—2
新增条款3项
1、0601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2、*0602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3、0607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
2—1—3
新增关键项目6项
1、*0401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2、*0402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3、*0403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4、*0501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0602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6、*0606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1—4
有6个条款进行了修订
0302、*0401、*0501、0603、*0606、0701
2—1--5
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是人员素质、硬件、管理,在全国硬件水平普遍提高的前提下,人员素质与管理显得尤其重要,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员素质。
对于一个企业提高人员素质的最快途径是挖人,对于整个行业来讲是培训。
2—2厂房与设施
2—2—1
检查条款72项,关键项目33项
2—2--2
新增条款3项
1、1205净选药材的厂房应有必要的通风除尘设施
2、1503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应在百级区域下进行动态监测微生物数。
3、2401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2—2—3
新增关键项目3项
1、*1505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不得利用回风。
2、*1801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100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3、*2701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应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2—4
修订条款24项
1102、1103、1201、1202、1203、1207、1208、*1209、1401、*1501、1502、*1505、1602、1603、1604、1605、1701、*2101、*2204、*2219、*2220、2402、2601、2801
2—2--5
1、企业自己设计 企业自己施工
2、中药饮片厂房
3、洁净区动态监测
4、人员、物料进入洁净区的缓冲
5、青霉素类;ß-内酰胺结构类、性激素、孕激素、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
6、国食药监安[2007]108号文
6--1碳青霉烯类
凡采用半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均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凡采用全合成工艺生产碳青霉烯类原料药和采用此原料生产制剂的,可按照普通化学类药品管理。
6--2单环β-内酰胺类
氨曲南为全合成的单环β-内酰胺类药品,该产品生产可按照普通药品管理,但应与其它β-内酰胺类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6--3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
该两类产品临床注意事项等均与头孢菌素类产品相似,其生产应按头孢菌素类药品管理。
6--4β-内酰胺酶抑制剂
为确保药品质量,避免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产品之间的交叉致敏,生产含β-内酰胺酶抑制剂抗生素复方制剂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料药供应商时,必须根据其配伍对象考察相关原料药的生产条件,避免青霉素类产品与头孢菌素类产品交叉污染
2—3设备
2—3—1
检查条款24项、关键项目6项
2—3—2
新增条款4项
1、3205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2、3206原料药生产中难以清洁的特定类型的设备可专用于特定的中间产品、原料药的生产或贮存。
3、3603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状态标志。
4、3702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应设专人专柜保管。
2—3—3
新增关键项目4项
1、*3102无菌药品生产用灭菌柜应具有自动监测、记录装置,其能力应与生产批量相适应。
2、*3204无菌药品生产中过滤器材不得吸附药液组份和释放异物,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3、*3401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4、*3605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病原体的物品和设备应与未用过的灭菌物品和设备分开,并有明显状态标志。
2—3—4
修订条款3项
3203、*3204、*3402、
2—3—5
1、尽可能采用先进设备
2、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储存应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保温循环。
3、变更备案
2—4物料
2—4—1
检查条款34项,关键项目11项
2—4—2
新增条款5项
1、3802应有能准确反映物料数量变化及去向的相关记录
2、3804原料药生产中难以精确按批号分开的大批量、大容量原料、溶媒等物料入库时应编号;其收、发、存、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390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经过批准。
4、4004鲜用中药材的购进、管理、使用应符合工艺要求
5、4303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贮存、养护应按规程进行
2—4—3
新增关键项目5项
1、*3903非无菌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2、*3905物料应按批取样检验
3、*4405应建立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的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系统。种子批系统应有菌毒种原始来源、菌毒种特征鉴定、传代谱系、菌毒种应为单一纯微生物、生产和培育特征、最适保存条件等完整资料。
4、*4406应建立生物制品生产用细胞的原始细胞库、主代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系统。细胞库系统应包括:细胞原始来源(核型分析、致瘤性)、群体倍增数、传代谱系、细胞应为单一纯化细胞系、制备方法、最适保存条件等。
5、*4704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2—4—4
修订条款14项
3803、*3902、*3905、4001、4002、4101、4102、*4201、*4405、*4406、4501、*4601、4702、4703
2—4—5
1、制剂:原料、辅料、成品要求全检
2、委托检验
3、成品取样
4、供应商变更
5、使用期限
2—5卫生
2—5—1
检查条款25项,关键项目3项
2—5—2
新增条款5项
1、*4904原料药生产更换品种时,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在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如有影响产品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也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2、5302无菌操作区人员数量应与生产空间相适应,其确定依据应符合要求。
3、5502应制定消毒剂的配制规程并有配制记录
4、5503生产生物制品的洁净区和需要消毒的区域,应使用一种以上的消毒方式,应定期轮换使用,并进行检测,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5、5604应建立员工主动报告身体不适应生产情况的制度
2—5—3
新增关键项目3项
1、*4904原料药生产更换品种时,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在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如有影响产品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也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2、*5002在含有霍乱、鼠疫苗、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等高危病原体的生产操作结束后,对可疑的污染物品应在原位消毒,并单独灭菌后,方可移出工作区。
3、*5304在生物制品生产日内,没有经过明确规定的去污染处理,生产人员不得由操作活微生物或动物的区域到操作其他制品或微生物的操作区域。与生产过程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控制区,必须进入时,应穿着无菌防护服
2—5—4
修订条款7项
4901、4902、4903、5201、5202、5203、5204
2—5—5
1、注意4901、4902、4903三大清洁规程中“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
2、注意5501、5503中“消毒剂品种”“消毒方式”
注意5601、5603中“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不得进入生产区”
2—6验证
2—6—1
检查条款6项,关键项目5项
2—6—2
新增条款0项
2—6—3
新增关键项目2项
*5801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5901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2—6—4
修订项目1项 *5701
2—6—5
1、注意*5701中“应有验证总计划”
2、验证的关键是真正地去做,而不是整材料
2—7文件
2—7—1
检查条款14项,关键项目4项
2—7—2
新增条款11项,
1、6101药品生产企业应有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2、6102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物料采购、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3、6103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和记录。
4、*6201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处方和确定的批量,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贮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
5、6202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应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6、6203标准操作规程的格式应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
7、6204批生产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
8、6301药品生产企业应有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9、*6302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10、*6303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计划、原始数据和分析汇总报告。
11、*6304每批产品应有批检验记录。
2—7—3
新增关键项目4项
*6201、*6302、*6303、*6304
2—7—4
修订条款2项
6401、6501
2—7—5
1、对照6101、6102、6103、6301、*6302、*6303、*6304、6401,查看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6201、6202、6203、6204,查看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3、对照6402、6501,查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4、批检验记录
5、文件是GMP的核心,按照文件进行生产质量活动是实施GMP的起点(必由之路)
2—8生产管理
2—8—1
检查项目39项,关键项目13项
2—8—2
新增条款3项
1、7007无菌药品生产中,应采取措施避免物料、容器和设备最终清洗后的二次污染。
2、*7010无菌药品生产用物料、容器、设备或其他物品需进入无菌作业区时应经过消毒或灭菌处理。
3、*7015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应明确标示并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因特殊原因需处理使用时,应按规定的书面程序处理并有记录。
2—8—3
新增关键项目7项
1、*7017应建立原料药生产发酵用菌种保管、使用、贮存、复壮、筛选等管理制度,并有记录。
2、*7012非无菌药品液体制剂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过程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7015
4、*7009无菌药品的药液从配制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时间间隔应有规定。
5、*7010
6、*6804原料药应按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批生产记录应反映生产的全过程。连续生产的批生产记录,可为该批产品各工序生产操作和质量监控的记录。
7、*6601药品应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2—8—4
修订条款9项
*6602、6701、6801、6802、7001、7013、7016、7201、7301
2—8—5
1、注意工艺的要求*6601、*6804
2、工艺核查、变更备案
3、注意7001、7201、7301
2—9质量管理
2—9—1
检查条款项19项,关键项目7项
2—9—2
新增条款5项
1、7502原料药留样包装应与产品包装相同或使用模拟包装,应保存在与产品标签说明相符的条件下,并按留样管理规定进行观察。
2、*7506生物制品生产用的主要原辅料(包括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应符合质量标准,并由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签证发放。
3、*7510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成品的无菌检查应按灭菌柜次取样检验。
4、7515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偏差处理程序,所有偏差应有记录,重大偏差应有调查报告
5、7602企业应根据工艺要求、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审核情况,确定原料药生产用物料的质量控制项目。
2—9—3
新增关键项目3项
1、*7506
2、*7510
3、*7401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应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并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2—9—4
修订条款5项
*7401、*7505、*7509、7512、7601
2—9—5
1、质量受权人
2、出口产品要注意合同、出口国法律、质量标准、质量保证要求
3、哪些东西留样
2—10产品销售与收回
2—10—1
检查条款4项,关键项目1项
2—10—2
新增条款0项
2—10—3
新增关键项目0项
2—10—4
修订项目0项
2—10—5
1、学习召回办法,修改文件相关内容
2、批销售记录、注意合箱
2—11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2—11—1
检查项目3项,关键项目1项
2—11—2
新增条款0项
2—11—3
新增关键项目1项
*8201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11—4
修订条款0项
2—12自检
2—12—1
检查条款2项,关键项目0项
2—12—2
新增条款0项
2—12—3
新增关键项目0项
2—12—4
修订项目2项
8301、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