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挨在一起的球之间的万有引力是无限大吗!为什么R趋近于0时,两物不可看作质点,就不能用公式了

如题所述

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万有引力定律的公式,任何两个物体的相互作用力F=G(M*m)/(R*R)可以看出:R的值越小,F就越大;但是当R=0时,F的值也为0,意思就是说当两个物体的距离为0时,其作用力并不是无限大,而是没有作用力;那么原因又是什么呢?我们知道:“作用力”是由“引力”和“斥力”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对分子来进行研究,可以知道两分之间存在一个临界距离r(具体数据我忘了,总之很小很小,可以看做0),当两分子的距离大于r时,他们之间的引力>斥力,作用力表现为引力;而且当他们的距离远远大于r时,根据万有引力公式,虽然其引力是非常小的,但是始终要比斥力大一些,所以其作用力也始终表现为引力;再者,当两分子距离小于r时,其引力虽然很大,但是斥力始终要比引力牛B一些,他比引力还要大得多,所以这时他们的作用力就表现为斥力了;只有一种情况作用力可能为0,那就是两分子间的距离刚好等于r时,引力等于斥力,于是他们相互抵消啦,所以此时他们之间的作用力为0,也就是不存在作用力了……那么这时你可能会问了:为什么刚才我说当R=0时作用力为0而现在又说R=r时作用力才为0呢?那是因为在实际中,由于斥力非常大,R是不可能等于0的…而r又非常小,所以常常被忽略,而被看作是0……正如我刚才所说,如果只是对引力(注意不是作用力)研究的话,当R=0时,引力确实是无限大的!…但是只研究引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还有你的另外一个关于质点问题,质点的概念就是可以忽略体积的、只考虑质量的物体…具体什么东西能看作质点,要看具体研究对象,举个例子:地球半径是很大的,但是如果我们研究地球与太阳的关系时,由于地球与太阳的距离比地球的半径大太多太多了,所以此时地球可看作质点…然而对于分子的研究来说,分子临界距离r与分子的半径都很小,也很接近(大概也就几倍的关系吧…)所以这时就不能再把整个分子看作质点了…不过仍然有办法可以计算,对于分子这种形状规则且质量均匀的物体来说,可以将其的形态中心看作质点,只是在计算距离时,两物体相对距离应该要把半径包括在内…说得罗嗦,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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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3
不能
万有引力公式F=G*M1M2/R*R中是将两个物体看为质点,忽略了物体的体积。而当R趋近于零时物体的体积对与我们的研究对象就不可以忽略,也就是说两个物体不能再看为是质点,那么便不能直接使用万有引力公式。
第2个回答  2009-10-23
相互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