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如题所述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承担单位是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从业人员有70人,其中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职称者15人,初级职称者及其他人员39人,人员结构基本合理,技术力量较强(见表)。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表

从左至右:党委副书记丁雍、总工程师王家兵、党委书记崔小东、站长赵增敏、副站长应耀明、副站长李宏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设立有河北省水文队天津监测站。1974年1月~1980年10月,在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地质处下设地质观测站。1980年11月,在天津市地质局下设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队(所),队(所)下设地质观测站(动态监测室)。1993年1月成立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天津市地质矿产局领导。1998年地质矿产部门属地方政府管理以后,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所)合署办公,为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国家和天津市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与综合研究工作。为政府部门制订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信息等公益性服务。业务上接受天津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指导。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天津市主要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平原区地面沉降监测、土壤地质环境质量监测和地热动态监测等工作。

地下水环境监测覆盖面积11000km2,占天津市国土总面积的90%以上,主要开展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地区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和天津滨海新区。重点监测层位为地下水主要开采层(潜水至埋深600多米深层承压水以及岩溶裂隙水)。全市布设地下水位长期监测点500个(国家级20个,省级480个),安装地下水位自动监测仪17台(自动监测,无线传输),其余点均为人工监测。水位监测频率:人工监测点每月3~6次,水位自动监测仪每天1次。地下水水质监测点150个(国家级l0个,省级140个),监测频率每年1次。天津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经过优化调整,总体布局合理,能够基本控制天津市平原区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保障天津市供水安全。

地面沉降监测网覆盖面积8000km2,已经建成包括GPS监测、水准联测、分层标监测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监测网络。截至2008年年底,管理分层标12组,基岩标2座,分层标监测系统积累了20余年的监测资料。天津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始于1973年,1985年基本建成地面沉降水准监测网,截至2007年年底,平原区共有水准监测点1689个,每年联测一次。天津市地面沉降GPS基准站网由12座GPS基准站和33个GPS监测墩组成,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地面沉降高精度GPS网,每年开展一次监测和数据解算。

地下水自动监测仪器

临港工业区地面沉降监测站

地面沉降监测基岩标

地面沉降GPS监测基准站

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截至2008年年底,天津市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63处,专业监测点4处(滑坡2处,崩塌2处)。每年汛期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巡查工作,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建立了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

在土壤地球化学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重点地区(中心城区周边和滨海新区)土壤地质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设立监测点22个,重点监测土壤中污染物、营养成分和易溶盐的动态变化规律,为天津市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在地热动态监测方面,截至2008年年底,共有地热动态监测井318眼,监测频率每月1次,监测内容包括压力、水位、温度和流量;水质监测井101眼,监测频率每年1次。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天津市用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装(设)备包括:车辆5部(轿车2部、面包车2部、吉普车1部),地下水自动监测仪17台,地面沉降自动监测系统2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12套(TC2003型全站仪2套,水准仪2套,GPS接收机2套,手持GPS 6套),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远程可视会商系统1套。数据传输处理设备包括服务器、大型路由器、网络服务器等。

以上设备均在使用期内,能够正常运转使用。所有野外固定监测仪器都已安装就位,并可正常使用,监测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基地服务器上。

地面沉降分层标自动化监测设施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远程会商系统建设

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需求,2006年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门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会商室,安装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可视化会商系统,使预报预警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二)地质环境信息网建设

天津市地质环境信息网自2006年1月6日开通,一直安全运行,一些重要地质环境信息和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扩大了受众面,提高了发布质量。

(三)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

天津市已经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数据库等信息系统,数据库较完善,数据管理情况正常。

对于地下水自动监测仪和地面沉降分层标自动监测的数据,在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建立有数据接收系统,实现数据自动监测,无线传输。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天津市自20世纪60年代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以来,在地下水和地面沉降方面积累了大量的长时间序列的数据资料,为相关地质项目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以来通过天津卫视发布4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通过编制、发布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地质环境公报、地下水情预报(通报)等地质环境监测成果,为政府部门制订国土资源的管理规划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六、法制建设

《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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