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孕妇赔偿以及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

坐标西安,目前在现公司就职1年7个月,之前所有五险一金正常缴纳。我是孕妇,目前怀孕34周+,预产期在2月17日,之前已经申请1月21日开始休产假。但是今天公司突然通知整个公司要倒闭,所有员工最晚1月底遣散,其他员工是赔偿最多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我想问以下问题:
1. 作为我这种情况,按劳动法和国家规定,公司应该如何给我赔偿?最大可以争取到什么?
2. 由于社保1月可能会正常缴纳,但是2月就会停止,2月中下旬生孩子可以报销吗?生育津贴是否可以用?
诚挚希望懂法律的人士给出解答~~~

1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按你工作年限补偿2个月工资。虽然怀孕但是单位倒闭解雇属于合法
2如果停止社保参保就无法报销,也没生育津贴。可以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后面产假和生产费用,需要提供女方无业证明
3可以以怀孕即将临产的理由让单位适当多补偿一些,但是只能协商,没法律规定单位必须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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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0
公司倒闭的话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只能赔偿遣散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孕妇可以协商,但是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公司倒闭要多付给孕妇补偿的硬性规定。政策和法规可以咨询12333。
由于你已经近临产,这个公司倒闭后,便不能为你缴纳生育险,为了不影响你报销生育津贴,你可以自己找一家认识的单位,让人帮你再交一段时间社保,这样生产后可以报销,或者找代理公司也行,相比于不能报销,自己稍微垫些钱最后报销出来还是比较划算。
第2个回答  2019-01-10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的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厂破产倒闭,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有关哺乳期的规定
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09
人家已经申请破产清算的话,你就各种证明准备好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