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被原房主“糟蹋”成“垃圾场”,这背后有何隐情?

如题所述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最害怕出乱子。郑州一位女子,在购房时候,就遇到了非常糟心的事情。房屋全款已经结清半年,然而原房主一直在房中居住。最后通过法律程序,强制让房主搬走。等到女子打开房门就傻眼了,屋内的装修全部被毁,好好的房屋,变成了“垃圾场”。

女子购买二手房,就是考虑到能够直接入住,有人居住过的房间,对家里的宝宝也有好处,能够避免装修污染,带给宝宝的伤害。现在可倒好,房主将房间里的装修全部毁掉,让房屋变得面目全非。

房屋变成“垃圾场”,背后隐情,无良房东在作祟

女子购买这套房屋时候,花费了1126000元,从购房交接开始,到房款付清房产证办理完成,原房主都没有要搬走的意思。每一次找到原房主,都会说自己正在找房,让缓几天找到房子就立即搬走。

忍无可忍的女子,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赶紧搬走。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判决原房主限期搬走;时间距离女子房产证办理,又过去了半年多时间。

手持法院判决书,原房主依然不当回事,对判决书置若罔闻。没有办法的女子,只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了法院工作人员介入后,原房主终于同意搬走,得知这个消息,女子内心也松了一口气。

法院还依据双方当时签订以合同,要求原房主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总房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这笔钱女子也一直没有见到,讨要时候对方总推说没有钱。

原房主搬走以后,女子非但没有拿到钱,打开房门时候,还发现房间内装修全部被毁。装修齐全的房屋,已经变成了“垃圾场”。原房东本人,不仅拉黑了中介电话,就连记者和法院工作人员电话,也是一直推说有事拒不见面。

无良房东法律意识淡薄,此举让自己叫苦不迭

好好的二手房屋买卖,最后演变成这样一个结局,谁都不想看到。原房主既然不想搬走,当初又为什么要卖房呢?等到买家将房屋全款结清,房产证办理之后,房子本就不属于自己,还住在房子里不搬走,就属于一种无赖行为。

如果仅仅是这样,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原房主支付违约金搬走,事情也会告一段落。坏就坏在他将房屋装修尽毁,让女子蒙受了重大损失。

这样一个欺负人的行为,谁都难以忍受。女子看着自己房屋受损,内心既气愤又委屈,花费了100多万元买的房子,成了这样一个样子。自己当初的想法和计划,已经被全部打破。

女子虽然损失了房屋装修,可她是占理的一方。女子表示自己将继续用法律武器维权,让原房主承担自己此举带来的后果。原房主因为之前的判决书未履行,已经被法院限制乘坐高铁,如果再不履行情况下,将会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这还只是他逾期交房的惩罚,加上损坏房屋装修这一件事情,他还会面临更多赔偿。对于这类老赖,法院有办法治理他们,让他们明白法的威严不容挑战。事情不解决,他今后的生活,也绝不可能平稳安然。

原房主的做法,可以说十分不明智,也能够看出来他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拿着卖房的钱,再去购买新的房屋,这是最好的选择,他却将路走窄了,给自己惹来了一身的麻烦。

倩倩谈买房:房屋买卖是大事,合同一定要详尽

女子的房屋装修被毁,这件事情维权,可能不会像让原房东腾房一样顺利。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只判决了交付房屋,却并没有说明交房时候,房屋是否需要维持现状。

当然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对交房时候房屋状态,有具体说明,就很有利于女子维权。可以将房屋的状态和家中的家具家电,做一个详细记录,这样能够最好的保障自己权益。

人生中同这样的人打一次交道,真的可以恶心我们一辈子。这位原房东,应该是女子这一辈子,都不想再次见到的人。就这件事情而言,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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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4

房价在飞速的上涨,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子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普通人一辈子可能也就买个一两套房子,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会格外的慎重。有新楼盘开盘的时候,买房的人会从晚上一直等到早上开盘,是想选一个好的户型,选一套住的更舒适的房子。随着房屋交易市场的拓宽,二手房交易也成了热门,买二手房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费尽心思装修,可以省去装修的钱。但是买二手房也需要一定的运气,运气不好可能就会买到不称心的房子。郑州的张女士就是这样,花了钱不说,买个房子还遇上了老赖,原本看好的精装修房子,在原房主搬离的时候也变成了垃圾场,让张女士不知道上哪说理去。

一、女子花一百多万买了一套精装二手房。

一年前张女士跟中介去看房子,当时就看中了这套房子,看了房子的装修以后,觉得这套房子的装修跟自己的眼光比较像。加上平时夫妻比较忙,没有时间装修,买这房子可以不用装修直接入住,所以当时就定下来了。

二、付款后原房主迟迟不肯搬离。

随后为了能够尽快搬进新房子里,张女士夫妇向房主付了一百多万的房款。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张女士的房本也拿到手了,原来的屋主却一直占着房子不肯搬走。张女士联系中介,没想到原屋主把中介也拉黑了。

三、女子维权后收回房子,发现房子变成了垃圾场。

没办法张女士只得用法律手段维权,得到房子的居住权以后,张女士到房子里一看却傻眼了。原本精装修的房子被原屋主破坏的不成样子,原来的屋主不但把柜子拆了,地面跟墙面打坏了,还留了一屋子的生活垃圾,让张女士欲哭无泪。

第2个回答  2021-09-24
因为法院对原房主强制执行,疑似引起了原房主的不满,所以才会有此报复行为。
第3个回答  2021-09-24
这是因为当时这个女子和原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这个原房主在之前居住了一段时间,把这套房子糟蹋的特别脏乱差。
第4个回答  2021-09-24
背后并没有任何的隐情,是原房主的原因导致的,自己迟迟不肯交房,所以原因在于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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