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买了个二手房,本来觉得前业主人好说话,很多工具都是口头约定了一下,没有写在合同里面。本来约定的是4个月之后交房,但是由于他晚了一个月时间给中介提交资料,所以造成贷款也迟了一个月下来,他就以这个理由一直拖到贷款下来,然后硬是熬到贷款下来7天才肯走,并且家里比我一个单身狗住了几年还要脏,感觉空在那里N多年了一样。个人感觉很愤怒,想问一下,可以追究延迟提交资料的违约金吗?还有,楼顶还有一部分没在合同约定里面的工具,以前是口头约定了的,他现在已经搬出去了,难到以后前业主能随时过来搬走?他并没有跟我说东西还要,中介也不负责任,搬东西人都没来。。。。
补充一下,合同规定应该是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供相关资料。还有收到全款7日内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