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局传讯,没理他们怎么办?

朋友去日本跑黑了,他和我一起去的,我们签的是旅游,于是他跑了,我回来了,由于他是我朋友所以现在旅行社连押金都不退给我,说等朋友回来后才给,前几天警察来传讯,我很生气,该我什么事嘛,押金都不退给我,我就没点他们,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吧。我看警察好像很嚣张啊,还有个记笔录的,说我拒绝传讯,会有什么后果吗?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 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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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你应该要接受传讯。警察找你不是坏事。
首先,你们是一起去的日本,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有找你询问具体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你在传讯的过程中,可以将自己立于清水中。换句话说,你在这件事中是一个受害者,因为你的押金还没退。在询问过程中,你还是可以说说你的苦衷,并说明希望早日解决押金的问题;
再次,如果你真的不配合警察的传讯,那么,他们是可以强制传讯。
最后,问一下,你在去日本之前是否签过协议,也就是说,在一起去的团员自动脱团以后,你们是否要负连带责任,或者,你是否为你朋友担保。如果,旅行社没有这些协议的话。你就找他要押金,不给的话,你就起诉这家旅行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2、因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民是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传唤您,自由道理的。
3、现在您需要做的是赶紧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4、根据我的办案经验来看,公安机关直接传唤您,应该是不大的事情,如果是特别大的事情,从来都不传唤的,而是直接上门拘留。
第3个回答  2009-11-05
如果你拒绝公安的传讯,接下来他们会向上级申请书面许可证直接强制拘传,你不配合还可能追究你的责任 ,甚至有可能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帮助犯进行调查,你明知道自己的同伴有不法行径不进行举报的,公安甚至可以视你的不配合态度追究你的包庇罪
第4个回答  2009-11-04
如果这次传讯你没事的话呢,那么下次可能会拘传你,所以 最好还是配合一下,没有什么事的。这个又不关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