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法律援助的律师要求,已经给政府部门EMS发送了写有详细诉求的信函, 60天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诉求内容:本人及母亲为四季青当地农民户口,没有批过宅基地,没有农民的住房,现为租房居住,要求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结合绿化隔离带建设及相关规定要求解决农民住房问题,按法规规定给与新村建设的相应购买指标。
因为四环内农民的集体土地被镇政府(原乡政府)合同出让给房地产公司,北京市发文要求在集体土地上合作建房,完成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的同时,做好农民生产生活用房的分配。在满足农民用房的基础上才可以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居民。
该怎样准备材料,怎样去法院递交申请书?不太懂,望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