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如题所述

可以

2016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4月18日 校园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6〕151号】文件和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川理工〔2015〕184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今年在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满足部分优秀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愿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度“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学院成立“2016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组长:衡代清
副组长:夏伟、黄海燕 、陈清华
成员:陈浩、刘锦、杨金明、李安华、王跃进、刘能强、陈元霞、李军平
(二)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各项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对口本科学校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生的报名、考务和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有关事务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4628052
联系人:叶老师、汪老师
(三)“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选拔工作,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设立监督电话。
(1)纪检监察:84628161
(2)教务处:84628722
(3)学生工作部:84628889
二、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拔范围:拟升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我院2016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对口升本院校:四川理工学院。
(三)报名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2、在校历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3、身心健康。
三、实施办法
具体实施过程分为报名和考试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申请报名学生:
1、请于4月19日到4月22日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请务必认真确认考生类别(文科或理科)和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
2、4月20日到辅导员处领取《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确认专业、考试类别(文科或理科)。请准备一寸标准照2张用于办理报名表和准考证。请报考学生同时提供奖励加分证明材料。
3、请于4月20、21、22日三天到学院财务处交纳专升本报名费。报名考试费:80元。
4、交费后当日凭缴费收据和出示填写正确的《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到教务处(行政楼306办公室)核对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
1、考试科目:
2016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
四川理工学院通知考试科目:
理工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文科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计算机专业的专科学生不考《大学计算机基础》,但要参加《计算机综合》考试。
英语专业的专科生不考《英语》,但要参加《英语综合》考试。
2、有关要求:所有被推荐选送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理工学院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5月21、22日
考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程序
1、跨校“专升本”学生由课程考试后,按照“升本考试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奖励加分”为选拔总成绩划定选送分数线。
2、5月13日,公布参考学生专科阶段成绩和奖励加分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统一格式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五、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今年凡符合选送“专升本”学生条件的高校,必须控制在本校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分专业编制“专升本”计划。
六、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院校将按照推荐材料以及专升本考试成绩对推荐参加考试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
七、学籍与教学管理
(一)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
(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八、说明
(一)考试类别的确定。由拟升本科专业确定考试类别。
(二)关于专升本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四川理工学院通知后,教务处将再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见附件。
(五)请报考学生到校园网“教学管理>教务信息”栏目下载考试大纲。
九、专业对照表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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