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处置协议中,实际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签名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转让过的债权,因为实名认证不可更改的缘故,新债权人以老债权人的名义跟债务人签的处置协议,签的也是老债权人的名字,这个处置协议法律上有效吗?债务人履行该处置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后,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回头不认可这个签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