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人妻妾成群,为什么还要出去鬼混?

如题所述

中华几千年历史文化,自中国封建社会开始,男人地位崇高,而且妻妾成群。女性则地位低下,相当于男性的附属品,没有地位而言。据史载资料在古代,为女性出轨制定的酷刑,非常严厉折磨致死。而男人只有通奸被抓时,才有相应的处罚,严厉程度比女性酷刑差之千里。根据不同朝代制定的法规也大有不同,往往女性酷刑最为残酷,也可能古代对女性贞洁看得由为重要的原因吧!

在古代帝王后宫佳丽3000人,而普通百姓都能娶到几个老婆。为什么还要出去鬼混呢?难倒真像老话说的:“家花不如野花香吗?”还是如多情皇帝康熙一样,感情泛滥呢?还是闲来无事惹风骚?大家都知道,在古代没有自由恋爱的说法,每一个家庭的组建,或者父母安排,或者媒婆说媒。这里面问题就来了:一、成婚前彼此都不了解,父母之命难以抗拒。二、媒婆说媒为了牵红线获得点红利,形容夸张与事实不符。人毕竟是有感情的,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问题自然而然就出现了。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青楼之地比比皆是。现在很多古装剧中,都有很多这样的剧情。为什么古代不限制青楼,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解决一部分没有无生活来源妇女不至于饿死,一部分解决男性在婚姻家庭问题和生理需要,还能降低社会恶性犯罪的发生率。古代男人去青楼鬼混习以为常,很少会有被官府查抓的事件。而古代对于私通处罚是相当严厉,对于男性来说这种惩罚称幸福,对于女性有点灭绝人性了。

古代历史长河中,记载对男性残酷的刑罚,私通被处罚最严厉。早在秦朝开始便有相关条款:

1、秦朝

《史记,始皇本纪》中记载对于“私通”定以极刑,且“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

2、汉朝

汉朝沿用秦朝法律,不过汉文帝稍微有些仁慈添加了"宫刑”,对于男人来说跟杀头没有差别。

3、唐朝

法律有了巨大的改变,按唐朝法律:本夫不仅可以捉奸,可当场杀死“奸夫淫妇”。补充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4、宋朝

延续唐朝的法律。

5、元朝

秦始皇改变了法律:“诸奸者杖八十七”。并还规定女人受刑时,要趴光衣服以示羞辱,女人处罚更为严厉。

6、明朝

朱元璋在元朝法律上做了改革,在“私通”上更为严厉本夫捉奸杀人无罪,“无夫者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其夫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7、清朝

清朝沿用了元朝和明朝的法律。

8、民国

在辛亥革命之后颁布新法,“通奸者”:“和奸有夫之姓者,处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相奸者,亦同,”

9、新中国

在新中国成立后新《刑罚》颁布后,废除了通奸罪,把通奸罪划入道德范畴得以制约。

相对于女性来说,男性的刑罚,死亡却是一种解脱。在古代女性残酷刑罚有三种:一、骑木马游街;二、刳剃(针对私通且怀孕女性);三、人彘(截去女性四肢)。这些针对女性的酷刑,也让我们看到古代女人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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