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的新员工须知里的条款存在不合理条款应该怎么办?

您好,A和B两家公司合资一个项目,我本来是作为A公司员工为该项目工作,后来A公司撤资,改由B公司单独承办此项目,于是我转到B公司旗下工作,目前已工作半个月,但是暂时还没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B公司给了一份《新员工须知》要求新员工签署,但是我觉得里面很多条款不合理,而且由于这个月到发薪日我的工作日不满15天,薪水将并入下个月15日一起发,如果在此之前我想跳槽我怕收不到应有的报酬,请问应该如何是好?我目前还没有签这份新员工须知,请问如果要跳槽是否需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里面有太多条款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
还有一些是模糊不清的,如缴纳社保具体有哪些保险项目。
可以以此作为证据,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电话12333。
由于你还没签,还没有构成对你权益的侵犯,所以还谈不上需要劳动仲裁。
但如果已经进入所谓的第一阶段,则必须按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否则就算发生侵犯权益了,如果企业经协商仍坚持不支付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追问

现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了,可是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流程和步骤是怎样呢?我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来证明我从几月几日在这家公司上班呢?

追答

具体请咨询12333吧。
如果有工资单(金额转账记录),考勤卡,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带有你签名的工作记录表,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甚至可以提供取得证据的途径,如企业内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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