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在A 中介 看了一套房子,房子看了不错!但是价格高了点!也讲不下来价格,最后我朋友介绍B中介,也有这个房子,而且价格便宜,我就买了! 过了两个月 我接到法院的传票,说A中介起诉了我,我不知道怎么办!向大家请教请教! 另外当时A中介店员要我签了一个看房协议书,说没有什么事情,就是证明他领我去看房子了! 我看完房子就把我的那份协议书扔了! 请大家帮帮忙!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