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最低工资2022的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90元,非全日制职工工资标准为18元。邯郸市属于河北省第二档标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现就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各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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