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员工自动离职是否结算工资

如题所述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只要付出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是自离,但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
3、应当提前提出辞职并交接好工作,如果违反劳动法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发给离职后的工资,但是,员工离职前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公司无权不给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工资,不应该拖欠,有的公司说按所有人的支付周期,到月头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发放日期,但不能无理由拖欠工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需要按照当初签订好的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工资。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2月份旷工三天自动离职一月份压的一个月工资能结算吗?
1、只要员工有劳动,那么员工就一定是有工资可以拿的。那么员工不做了就是可以拿到工资的。
2、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都是可以索取工资的。、
3、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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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4

  劳动法自动离职工资是能结算的,如果因为员工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工资作为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