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志愿者申请原因

如题所述

红烛人始终恪守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科学高效的高校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支教助学、社区服务、赛会服务、环境保护、互帮互助、帮贫济困”等六个长期坚持的服务项目。社区学院、爱心学校品牌社区服务项目;“箭牌”文明礼仪推广精品同伴教育活动;基地多、学科全、持续不断的支教助学活动;亚冬会、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协会始终与时俱进,积极发挥知识优势和群体优势,重点突出师范特色,结合专业特点,不断创新拓展志愿服务的领域,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创造红烛志愿者协会发展的新局面。
红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东北师范大学红烛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为:Red candle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NENU.
第二条: 东北师范大学红烛志愿者协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的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非政府公益性社会服务的青年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等重要思想为指南,通过指导和组织全校志愿者参加活动,提供服务,使其亲自体验,以达到提高广大青年素质的目的,以便更好的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四条: 协会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 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共青团中央、中国志愿者协会的领导,坚持立足学校、服务社会。在《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守则》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传承红色信仰精神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共同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第七条: 为支教助学、帮贫济困、社区服务、互帮互助、环境保护、赛会服务等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为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及个人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树立东北师范大学志愿者健康向上的形象,倡导良好的校园风气。
第八条: 多渠道加强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视野,以便于培养志愿者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九条: 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有较大影响的事情,组织志愿者协助学校做好工作。为维护和代表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层次。
第十条: 制定各个时期志愿者行动推进计划,领导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活动,协助并指导校内各分会开展工作,并与其它志愿者组织开展交流活动。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由本协会直接组织管理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题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做好志愿者的服务时数统计和服务效果记录,定期向上级组最汇报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等支持,作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热心参与志愿者活动,在本东北师范大学的学习的青年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审批后,可成为本会会员。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履行志愿者义务,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者,向所在学院分会提出申请,经由负责人批准,成为基本会员,参加志愿活动服务时数满 12 小时后,经审核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注册证及徽章,并将会员资料纳入协会档案进行管理,成为注册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可通过网站进行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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