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至2023年供暖时间

如题所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22-2023采暖期于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全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往年供暖时间

  2021-2022供暖时间:11月1日-3月31日

  2020-2021供暖时间:11月1日-3月31日

  2019-2020供暖时间:11月1日-3月31日

  2018-2019供暖时间:11月1日-3月31日

  2017-2018供暖时间:11月1日-3月26日

  2016-2017供暖时间:11月6日-3月31日

  收费标准 

  以下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县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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