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案件已经移交了检察院,但是在判决之前所提起的不再诉讼的申请,即为撤诉。而立案后还能不能撤诉是需要分情况讨论的,而且在不同的情境下撤诉,所导致的结果大相径庭。
对于自诉案件而言,我国的诉讼法支持撤诉进行调节的行为。自诉案件可以由检察院的机关人员介入进行调节,当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即可撤诉。这样的行为不仅避免了警力的浪费以及财力的损失,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举动不会让双方的感情跌落冰点,从此路人变仇人。因此我国诉讼法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明确表示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节,而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之前可以撤诉和被告人达成和解。
对于刑事案件,能否撤诉主要取决于检察院。因为此案件影响的程度很深,已经进行立案侦查。这就表明之后的一切将要按照刑事程序进行处理。而原告是检察院了,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处罚这个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此时的罪犯是处在被告的地位,根本没有权利提出撤诉的申请。
对于民事案件是允许撤诉的,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原告可以在受到法院传票之后撤回起诉,但是对于之前已经上交的了法院诉讼费用可能不会完全退回。而且撤诉要求必须是原告自愿的行为,不受到任何人的威逼利诱。而且撤诉人必须是原告,审案人员也不得使用任何借口代替原告撤诉。此外,撤诉要合法,不得在规定的时间之外申请撤诉,更不能为了撤诉而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或者国家的利益。
其实无论是否撤诉,归根结底还是呼吁大家遇到事情要冷静,凡事好商量,没必要大家撕破脸皮闹到法院上。毕竟中华儿女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