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被交警扣了怎么拿回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直接到所在辖区的车辆管理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处理机动车辆所出现的违章违法行为,在处理完成之后,就可取回机动车行驶证,取回机动车辆,在没有行驶证的情况下,车辆不允许行驶。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有权利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其他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辆,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在被扣留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对方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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