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可以领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1-16

  是否有补偿金不是重点,是否因公司原因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才是关键(即是否能证明是“由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解释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情形: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上。



第2个回答  2022-08-13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单位提出,劳动者同意的,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由于不属于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