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邑规划施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县医院传染病区(独立院区),购置1辆移动核酸检测车和6辆负压救护车,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2、村庄街巷硬化提升工程。实施90个村、29.37万平方米街巷硬化,不断提升村庄环境容貌,改善群众出行条件。3、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及学前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对二中、三中、四中、北营、音体美等寄宿制学校浴室及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对第一幼儿园、高铁新区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市级普惠园2所,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4、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实施占地25.3亩、建筑面积3.1万平米的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内部建设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档案馆、展览馆、报告厅和智慧城市中心等,年内完成主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文化活动质量。5、集中供热扩面工程。对凤凰城二期、凤凰福邸东区和西区、凤凰嘉园、四季花城等居民小区进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米,让更多的居民享受集中供热福祉。6、职教园区建设工程。推进职教园区2栋教学楼及多功能报告厅建设,年内竣工投用,实现职教中心搬迁入驻;职教中心年内增设工业机器人专业、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提升职业教育水平。7、新增城区免费停车位工程。在太行路和刘秀路东段各建设一个地上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000个以上,进一步规范道路管理秩序,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8、城市道路亮化工程。对刘秀路、107城区段、兴华路(中兴大街—亿博大街)、凤中路(旧城大街—工业二街)进行亮化提升,让群众夜间出行及锻炼更加安全舒适。9、光武路大修(339国道城区段南跨)工程。实施全长3.72公里的光武路大修工程,铺设雨污分流管道,新建主路和非机动车道,6月底前完成主体及排水工程,9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实现339国道城区段南跨光武路,让人民群众出行更畅通、更安全。10、未成年保护中心建设工程。新建1所未成年保护中心,为流浪、农村留守、困境、孤残儿童提供临时救助、生活照料等综合关爱帮扶服务,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庇护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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