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逾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一、通过12329电话语音系统进行逾期贷款偿还的确认。
通过这个委托系统,将月还款额调整为大于“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约定成功后,在下月扣款日前,会按此金额扣划后贷款就不会再提示逾期。
二、到现场进行逾期贷款偿还的确认。
借款人本人到贷款业务部门(首先确定贷款是在哪个管理部办理的:由郊区管理部负责发放的贷款在原经办管理部办理;由原城区管理部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所属贷款网点负责发放的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签订《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通知书》确定下一还款日的还款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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