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个税起征点调整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税法实施后,以税前月入1万元的工薪阶层来说,计算缴纳个税的税基(即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扣除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和2000元“三险一金”等扣除费用,因此税基为3000元,根据3%~45%新的超额累进税率表,税基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因此最终缴纳个税为90元,相比现行个税法需要缴纳的345元来说,减税金额为255元,减税幅度约74%。
新个税法规定了个人的综合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余额,以此为依据计算纳税所得额,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自10月份开始执行新的个税起征标准,也就是说10月份的工资即按新个税起征点和税率计算。不过很多企业多会在次月发放当月工资,因此大部分职工10月份的工资调整要等到11月才会实现,9月份的工资则依然按照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来计算。
此次个税调整涉及内容众多,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此次个税改革可以说是力度空间,因而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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