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款哪些可以差额征税

如题所述

建筑分包款中,涉及到的劳务、服务、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差额征税。差额征税是指对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中不含增值税的部分,按照固定比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分包单位结算建筑分包款时,可以将其中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算进项税,并按照11%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最终实际税率为5.5%)。这意味着,在建筑分包款的支付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哪些情况下建筑分包款无法差额征税?建筑分包款中,如果涉及到的内容不属于劳务、服务或不动产租赁,或者被税务机关认为不合法、不合规或者无法确定其是否含增值税,就不能采用差额征税方式缴纳增值税。

建筑分包款中,涉及到的劳务、服务和不动产租赁等部分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缴纳增值税。企业在结算分包款时,应该认真核对相关费用的分类,确保符合差额征税的条件,避免因为非法逃税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第十三条 对建筑业分包单位与建筑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差额,可按照50%的比例计入其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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