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如下:

根据《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零时后出生且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办理出生入户后,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

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子女数计算原则。

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本办法所称育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两种类别。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采取以下发放方式: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育儿补贴主要包括:

1、女职工生育有生育险,产前检查、分娩等都可以进行报销,正常情况下,个人只需要支出一小部分即可;

2、在产假期间,只要满足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还可以每月领取生育津贴,减轻育儿开支负担。

近期三胎政策不断开放,目前中共中央只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贯彻这一决定,四川省攀枝花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到了育儿补贴。

目前中共中央只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贯彻这一决定,四川省攀枝花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到了育儿补贴。政策主要涉及聚集高层次人才来攀发展、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在攀发展、鼓励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攀工作、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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