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当了多少年皇位

如题所述

李治当了三十四年皇位。

唐高宗李治(628年7月21日—683年12月27日),字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649年7月15日-683年12月27日在位),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母为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前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同母弟。

贞观二年六月庚寅日(628年7月21日),李治出生于东宫丽正殿。贞观五年(631年)封晋王,后太子李承乾与次子魏王李泰相继被废,于贞观十七年(643年)被册为皇太子,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去世,太子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

李治即位之初,继续执行太宗制订的各项制度,李勣、长孙无忌、褚遂良共同辅政,使得“百姓阜安,有贞观之遗风”,史称“永徽之治”,永徽六年(655年)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为后。

李治为政的举措

缓和矛盾:唐太宗末年的辽东战役使“贞观之治”出现危机,李治登基后的永徽四年(653年),江浙一带就爆发了陈硕真领导的农民起义,阶级矛盾再次尖锐。李治及正式登基即下令:“罢辽东之役及诸土木之功”,登基之初,就把唐太宗时的三日一朝改为一日一朝,勤勉执政。

人事方面:即位之后,重用太宗旧臣李勣、长孙无忌、褚遂良,君臣上下萧规曹随,照太宗时法令执行,颇有贞观之治之遗风,永徽二年(651年)九月,下令所占百姓田宅还给百姓。

编纂法律:永徽三年(652年),编成《唐律疏议》,这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它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当时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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