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居住时间证明怎么开

如题所述

在京居住时间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办居住证明,要本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到街道办提出申请。如果是居住在学校集体宿舍,需要提供集体宿舍证明。对于材料不齐的,本人要回去重新组织材料。拿到居住证明后,下一步就是办居住证了。
2、去居委会开证明办居住证,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单位证明,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原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具体的资料建议办理前先咨询相关部门。
居住证办理程序如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XX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北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综上所述,办居住证明,要本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到街道办提出申请。如果是居住在学校集体宿舍,需要提供集体宿舍证明。对于材料不齐的,本人要回去重新组织材料。拿到居住证明后,下一步就是办居住证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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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5
在京居住时间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
1. 申请人可以选择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2. 如果申请人已经连续缴纳了6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也可以凭此证明在京居住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可能对于在京居住时间有特定的要求,如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或者暂住证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