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五年在职期间的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1、住房公积金不同于五险,不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单位一直没有给你缴纳,同工同岗位的其它员工都没有缴纳,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也没有补交义务。
2、如果单位之前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来因其它原因不能你缴了,或者同工同岗位的员工一直有缴纳,而你没有,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没有就此作相应赔偿的,可以要求补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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