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系统和生态系统受到的干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干扰和人为干扰:自然干扰源自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火灾、洪水、病虫害和异常气候等,而人为干扰则主要来自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如农业开垦、森林砍伐、污染排放等。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远超自然,且具有破坏性强、范围广等特点。
(2)内源干扰和外源干扰:内源干扰由系统内部因素引起,如森林中的树木倾倒和种间竞争;外源干扰则来自系统外部,如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
(3)破坏性干扰和增益性干扰:多数干扰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如森林采伐和过度放牧,但适度的人为干扰,如森林管理,也可能带来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多样性增加。
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干扰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这些干扰不仅带来直接损害,还引发一系列间接影响,如森林砍伐影响河流径流、土壤和水资源,污染则威胁人类健康。然而,从生态学角度看,适度的干扰也有其积极意义,如促进生态系统演化、维持生态平衡和调节生态关系。
广义的自然系统指物质世界的一切系统,既包括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也包括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 狭义的自然系统指以天然物为要素,由自然力而非人力所形成的系统,亦称天然系统。如天体系统、气象系统、生物系统、生态系统、原子系统等。 通常所说的自然系统是不包括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在内的狭义的自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