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军婚有何保护规定?

如题所述

军人作为保卫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其职业的特殊性要求社会对他们及其婚姻家庭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1997年,《国防法》第59条明确指出,国家应采取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和人格尊严,并对军人的婚姻实施特别保护。以下是对军婚的法律保护措施:
1. 配偶离婚需军人同意
根据我国婚姻法,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若军人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劝说原告珍惜军婚,努力调解以避免离婚。然而,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如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或不良嗜好等,法院可以不顾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2. 破坏军婚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对方是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侵犯军人配偶权利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受到处罚。
3. 鼓励军人晚婚
对于晚婚的军人夫妇,即男性军人25周岁以上、女性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除了享有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还可额外获得7天的晚婚假。在奖励假期间,军人工资照发,确保他们能无忧无虑地享受婚假。
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特别关怀,旨在维护军队的稳定和军人的家庭幸福,同时也是鼓励年轻人从军的一种举措。军人婚姻的保护不仅是对军人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