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该不该加孩子名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房产证加小孩的名字可以。在该房屋为一次性全额受让的前提下,房产证可以登记为小孩的名字,子女未成年之前房产由监护人代位管理。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必须一致,如果所购房屋需要办理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必须要统一,否则银行是不予办理的。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涉及到房屋产权问题必须要严肃对待,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一致。,如果由于产权问题,希望房产两人共有,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但房产证是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且与购房合同上的人名一致,而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者房屋的产权共有,同时约定双方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这样一旦出现财产纠纷也有利于合理分割。,继承人可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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