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当事人给他人打款输入错误账户的,还能追回。因为打款打错了账户,对方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且一般由双方协商返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