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法律责任是公务员基于其身份而实施违法行为应承受的制裁性法律后果。
政府和公务员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通过积极的或消极的行为违反行政法的规定。其中,当行政主体回避和逃避责任时,便构成消极违法;而当其在法外揽权时,便成为积极违法。
一旦其发生违法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证其依法行政。当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其职务范围内的法定义务时,必须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这是国家法律对其违法或不当行为给予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是由自己意志支配的公务员职务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或者一种负担。
根据公务员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宪法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