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两个人都没领证就生孩子了,还涉及到了彩礼钱。这本身就是一本烂账。首先,男女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而且还共同育有一个孩子。而彩礼是以男女双方形成婚姻的一种有目的的赠与,所以,两个人既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彩礼不全都退还是可以的。但是说谁先起诉就是谁想离这是什么论断?而且男方不满是想要起诉拿回全部彩礼。
我只想问,男生是想空手套白狼吗?女生和你在一起,还给你生了个孩子,这种不可逆的伤害和损失,又怎么弥补呢?怎么现在是个人离婚都要讨回彩礼?那当初为什么要给呢?谁家的家教告诉你送出去的东西还能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