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带人正常行驶被货车撞伤应如何处理?我

我女儿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还载了一个人,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左转弯时与对面驶过来的机动三轮车相撞受伤,对方也受伤了

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标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解决。法院判决赔偿额会考虑以下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处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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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0
货车负主要责任,你的孩子负次要责任,因为虽然是正常行驶,但是有电动车是不能带人的规定。具体担负的比例,应由交警判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31
首先,如果对方全责,一定没这个问题,因为只要赔偿就好了。
那么基本可以肯定你孩子肯定有责任。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立法原意是单位不承担责任)。
那就是监护人在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抛去责任不说,接近16周岁骑车还是很常见的,但是规定未满16周岁是不允许骑电动车的,满12周可以骑自行车。
大概就是说,监护人负责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