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是房屋交易双方给予参与居间服务的经纪机构的佣金。下列情况中介费可以退:
一、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
二、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
三、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