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退税计算方式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1、退税不同:

进料加工没有退税,但因进料加工的产品有些料是非保税的,所以只是一件产品中的非保税的部分计算退税。一般贸易出口有退税。

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是免税的,虽然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也可以按一般贸易一样申报退税,但是必须把免税部分冲减出来(原因很简单,进口料件没有负担国内税金,所以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所以进料加工贸易在计算出口退税时要多计算两个抵减额,一个是免抵退税抵减额(就是用进料计税金额*退税率)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用进料计税金额*征退税率之差)。

2、计算种类不同: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计算退税出口企业在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有两种办法:一是购进计算法;二是实耗计算法。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料加工贸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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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进料加工没有退税,但因进料加工的产品有些料是非保税的,所以只是一件产品中的非保税的部分计算退税。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计算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