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准生证吗

如题所述

目前,我国已取消准生证政策,生育孩子需办理生育登记。没有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登记证是中国生育服务登记的证件。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有生育需求的新婚夫妇,到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时,登记员代为采集提交生育登记申请并将信息推送到卫生健康部门。

当事人可在登记人或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对象如下:

一、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二、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

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

一、符合政策一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符合政策二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孩的医学证明、二孩的产检本、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回街道计生办注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符合政策三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二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三孩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四、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前面小孩的出生证、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准备一式一份的复印件)

生育登记的办理流程各地有所不同,以深圳市为例,具体如下:

一、申办:登记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二、受理:办理机构负责核实登记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实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或居住地核实;

三、核实: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四、签发:核实结果为通过,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或到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办理结果。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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