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罚

如题所述

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会面临如下处罚:报废车辆会被查获的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并对报废车辆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相关规定,主要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均采取扣留汽车牌证,转交车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发现已办理了报废、注销登记的汽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送交报废汽车回收单位解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2020年第157号):在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应当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