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应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将全面开展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县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三大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实施办法
我县养老金发放由原渠道统一改为由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发放,即:
1.原使用银行卡、存折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统一变更为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领取。
2.已经通过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若后续有变更社保卡者,需统一使用变更后的社保卡领取。
三、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办理银行
1.我县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承办银行已从原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扩展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因技术原因,目前已可办理的有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三家,退休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家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其余三家银行待系统调试正常后亦可办理。
2.请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退休账号变更发放手续,逾期未变更、未开通银联功能者,将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